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对外投资企业将于3月末前集中开展备案(核准)报告工作。
本次备案(核准)报告工作,要求我市全部对外投资企业登录国家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重点进行“报到登记”和“半年报”填报登记。未及时报告及其他类型失效证书,我局将于3月末前上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