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政府批复同意的《长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以及长春市汽车平行进口协调推进小组审定的《长春市2020年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对象评审方案》,长春市商务局于12月1日组织召开了长春市2020年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对象专家评审会确定了五家试点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9日
二、公示对象
(一)试点平台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长春兴隆综保进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试点企业
吉林省华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旗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之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证据、线索。
联系电话:0431-82777576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