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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服务业资金拟支持监测样本企业信息报送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2-10-28 16:16    来源: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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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1]17号)文件精神,此笔资金主要支持2020年-2021年两年的监测样本企业信息报送补助。依据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所监测的农产品批发典型生产资料批发全国汽车流通药品流通商贸流通、电子商务信息6个平台的141户样本企业给予补助

    公示期7天(2022年1028日至1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长春市商务局纪检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82715922 

    附件: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 

附件:

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