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信息 > 工作动态

长春市商务局积极做好国庆期间全市汽车流通企业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19-09-29 12:18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及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汽车流通企业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消费者投诉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长春市商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国庆期间全市汽车流通企业开展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工作自检自查的通知》。以下发通知的形式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加强对汽车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自辖区汽车流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生产工作并按要求一项项开展自检自查,确保依法依规经营安全无事故,为建国70周年大庆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