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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长商务字【2020】2号)

时间:2020-02-29 16:29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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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市商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积极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扣法治长春建设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商务建设,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为法治长春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商务法治环境,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圆满完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各项工作

2019年,共办理各项业务825件,其中: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96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16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469件;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备案149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业务(初审)95件。

全年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均为0件。

(二)“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顺利推进

互联网+监管是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是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基础。经过不懈努力,圆满完成实施清单的编制工作、 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关联工作及对各县市区建立抽查事项清单与执法检查计划的指导工作。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0191115日,首次尝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校园及其周边治理双随机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标准完成了对单用途预付卡、外商投资企业等多项检查工作。

(四)及时完成权责清单梳理

经过重新梳理,市商务局共有行政权力23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检查2项和其他行政权力5项。

(五)严格贯彻落实取消证明事项清单任务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春市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长府办发【20191号)要求,市商务局认真学习市政府决定取消的177项证明事项,涉及我局的第128项及第129项,我们及时改变办理方式,踏实落实两项证明事项的取消工作。同时,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及时报送涉及商务领域的国务院和部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门公布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六)修订我局商务执法程序及相关要件。

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市商务局申请了商务执法执罚账号,并办理了吉林省财政票据领购证,完善了商务执法体系。同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投诉行政处罚,并形成案卷备查。 

(七)开展行政主体资格及执法证清理工作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完成了局机关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行政主体资格申报,对执法证使用权限进行了清理。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按时参加了全市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八)对商务领域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多次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经过梳理, 2019年共做出重大决策2项,规范性文件0项。重大决策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对外发布并备案。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重大决策为2项。目前,以市政府名义制发,市商务局起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数为2件;以市航务局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数为0件。 

(九)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市商务局将法制宣传工作与打黑除黑专项工作相结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1、“扫黑除恶”主题法制宣传月情况。在商贸流通企业、外经贸企业中进行全方位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实现全市90%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百余家均已经开始播放宣传片,1200张宣传画全覆盖。我局制作宣传板十块,宣传画八张、板报两张、横幅两条,在局机关楼内及楼前完成标语、横幅等悬挂工作,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氛围。

2、“12.4”宪法宣传周情况。市商务局于121-7日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四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网络主题日、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问题

市商务局法制建设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梳理出了一些潜在的问题。例如吉林省监管责任清单与权责清单不一致,不利于梳理互联网+监管监管责任清单;因政府机构改革,执法证暂时无法申领,导致执法人员队伍薄弱,不利于行政检查工作的开展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尾年,市商务局将继续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身份及执法人员信息。按时向市司法局提供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执法证清理工作。通过审查后,向社会公示。

2、完善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信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抽查事项清单。按吉林省监管责任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及权责清单,对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做到“三单一致”。与此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对清单进行及时调整。拟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落实。拟定全年行政检查计划,杜绝乱检查。部分事项依法开展联合部门双随机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将行政检查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相结合,以普法教育代替单一检查。在行政检查中进行普法教育工作,将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传达给企业,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公示制度。在局网站法治建设专栏内设置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公示专栏,行政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5、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法制审核的内容。明确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及工作责任。

(二)持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020年,市商务局将压缩审批备案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备案手续、提高审批备案效率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1、压缩审批备案时限。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对商务局审批备案事项进行深度梳理,完成审批备案事项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工作。

2、优化审批备案流程。将审批备案事项进行系统整合,使事项分类更加清晰明了,方便企业查询,同时进一步统一审批备案事项名称。

3、简化审批备案手续。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

4、提高审批备案效率。不断提升投资便利化,以营商环境深度改善为目标,继续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新模式,全程做到“无纸化”、“零跑动”,大大节省了企业办事时间,降低了办事成本。

5、加大力度推动加油站零售许可工作程序简化,办结时间压缩,办事效率提高。

(三)做好重大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经过几年的梳理准备,市商务局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已经顺利实施。今年,将踏实落实相关程序,并建立季度审核工作模式,确保我局年内制定的所有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1、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权责清单等文件的公示工作。在局网站设置“法治建设”专栏,对历年来发布的商务部令及商务部公告进行转发,并将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全部法律依据进行公示。

2、梳理历年来市商务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汇总公示,并在行政检查工作中进行宣传,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地。

3、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对机关工作干部进行法治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确保商务领域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对宪法的宣传,继续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的系列活动。

 

 

 

长春市商务局

20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