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0月我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03.2亿元,同比增长3.1%。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完成995.2亿元,同比增长3.1%;乡村完成8.0亿元,同比增长0.5%。
按行业分:批发业完成87.9亿元,同比增长5.4%; 零售业完成893.6亿元,同比增长3.0%;住宿业完成5.0亿元,同比下降4.8%;餐饮业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