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吉林省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长春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分工安排,长春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公安、工信等部门经过审核,初步确定第一批次633人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现将拟补贴单向社会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22日-7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或者电话形式向长春市商务局反映。(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电话0431-82739171)
附件:长春市汽车以旧换新第一批拟补贴名单
长春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2日
长春市汽车以旧换新第一批次拟补贴名单.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