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4〕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符合文件支持方向,拟支持的商贸企业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监督电话和联系电话:82731357 82731370
长春市商务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