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长春市商务局与相关单位共同起草了《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两个办法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邮箱:3142047046@qq.com),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长春市商务局,并留好联系方式,方便进一步沟通。
长春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8日
| 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