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项目单位申报、属地主管部门初审、独立第三方监理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纳入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支持范围的第一批(第一批是指符合支持方向且截至申报书递交日实际投资进度已达计划总投资额30%以上的申报项目)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3142047046@qq.com),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长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并留好联系方式,方便进一步沟通。凡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第一批拟支持项目名单
长春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6日
| 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第一批拟支持项目名单.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