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参展工作,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会字[2026]2号)、《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长商务字[2023]153号),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交易团评审,长春市交易团对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线下展)进行了初步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月16日-3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
话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431-89168358。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
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
2026年3月16日
编辑:李瑾 ,复审:于帅 ,终审:王晓东 。
| 附件:139届广交会长春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线下展)拟安排企业名单.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