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助力长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2026年长春市餐饮消费券活动平台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参与条件
1.资质合规且覆盖能力突出。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合法纳税并能出具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用户及商户覆盖范围广、能力强劲,消费者认可度与平台使用率较高。
2.技术实力扎实可靠。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可确保消费券发放、领用、核销全流程便捷高效,资金投放安全可控,具备相应的技术开发能力及应对各类突发情况、新问题的处置能力。
3.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和遏制外挂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保障活动有序、规范开展。
4.数据服务专业规范。可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确定参加的餐饮企业(与企业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并及时、准确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详尽监测数据,全面满足活动数据监测、统计分析需求。
5.配套服务能力强劲。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可充分利用自有渠道配合活动宣传,并合理匹配平台营销资源;拥有成熟的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快速、妥善处置各类客户咨询及投诉事宜。
6.具备类似合作经验。有开展同类消费券发放工作或与相关单位(尤其政府部门)合作发放消费券的经验,熟悉消费券发放、核销全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
7.主动配合监督管理。能够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相关分析报告,主动配合资金结算、审计等各项相关工作。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平台商于2026年3月19日12:00前将营业执照电子版和按照申报条件起草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3142047046@qq.com 。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2.入选平台商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接受活动期间监督;
3.只有平台商审核通过的企业才能参与本次活动,部分企业会在审核通过后分批面向社会公示;
4.活动解释权归长春市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长春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