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长春老字号品牌培育建设,促进老字号集聚融合创新发展,丰富消费场景、提升品牌竞争力,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春老字号活动平台运营服务商。
一、参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合规。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零售类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长春市本地注册,或在长春市设有固定常驻运营机构、核心运营团队常驻本地,深耕商贸流通与消费促进领域、熟悉本地老字号发展现状与市场需求的企业
2.运营能力达标。申报主体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规模化运营能力,拥有支撑老字号集聚发展系列活动全周期落地、常态化运营的成熟执行体系与专业团队,具备丰富的商贸流通、消费促进活动全流程运营经验。
3.合规经营记录良好。申报主体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费投诉、群体性事件及知识产权侵权记录。
4.信用状况无异常。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投标及各类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约记录。
5.无关联申报情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失信惩戒记录,不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单位同时申报本项目的情形,杜绝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二)专项核心能力要求
1.全周期统筹运营老字号主题活动能力。申报主体须具备大型促消费活动全流程闭环运营经验与成熟执行团队,年度内能够独立主办或承办不少于10场以长春老字号为核心主题的全市性大型品牌促消费活动。能够打造集销售、展览、体验、传播于一体的沉浸式老字号消费新场景,具备成熟的活动管控、成效保障与复盘优化能力。
2.规模化实体零售载体布局运营能力。申报主体须为依法登记、合规经营的零售类市场主体,鼓励在长春市长期稳定经营的优质主体申报,在长春市主城区内具备自主运营、持续正常经营的线下实体零售网络,总营业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具备全域覆盖的线下消费场景布局能力。能够为长春老字号品牌提供常态化入驻阵地、固定专属展销专区、主题品牌集合空间,实现长春老字号品牌全市域、多场景、常态化触达。
3.全链条老字号产品集采与全渠道销售能力。申报主体须具备完善的供应链集采体系与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运营能力,能够面向长春老字号企业搭建常态化产品集采、统仓统配、分销代销专属供销体系,为老字号企业提供渠道拓展、库存周转、品牌赋能等配套服务。同时具备成熟稳定的销售载体与转化能力,拥有稳定的客群基础与规模化销售转化能力,有效拉动长春老字号产品销量提升与市场拓展。
4.全维度老字号品牌宣传与文化传播能力。申报主体须具备专业的品牌策划、视觉设计、内容制作与全媒体整合传播能力,能够全力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长春老字号品牌整体宣传推广工作,可独立完成长春老字号主题活动logo设计、系列宣传物料制作、专题宣传片拍摄等全链条宣传相关工作,营造“可观、可感、可购”的老字号消费氛围,全面提升长春老字号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与市场影响力。
5.规范化市场化独立运营与风险管控能力。申报主体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独立完成项目全周期的资金投入与市场化运作,严格遵循市场化运营、自负盈亏的核心原则,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全部成本、经营风险、法律责任与舆情处置责任。同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能够全程做好活动安全、卫生、秩序管控,确保项目运营全流程合规稳定、风险可控。
二、确认流程
(一)报名申报:申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手续。
(二)审核公示:市商务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综合比选,拟征集主办企业1家,协办企业2家;遴选结果将通过长春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及签约: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长春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征集结果,后续按程序与入选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报名及材料报送
(一)报名材料
申报机构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确保内容真实、规范、完整、有效,所有材料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一式两份:
1.项目申报申请书原件。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①企业基本概况,含企业经营合规情况、依法纳税情况专项说明;②核心运营团队相关材料,包含以下两项内容:一是核心运营团队整体介绍。二是申报主体为不少于10名核心运营、项目执行岗位在职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及对应的佐证材料;③企业近2年承办的老字号主题活动、大型促消费活动运营案例;④长春老字号相关活动整体运营方案。方案须严格紧扣商务部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工作、2026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总体部署编制,须明确涵盖总体思路、年度活动规划、产品集聚与品牌运营举措、文化传播与宣传推广方案、供应链集采与销售渠道布局、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机制、市场化运营模式等核心内容;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申报事宜的,须额外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根据经营业态对应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运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协议,以及对应营业面积的佐证材料。
3.信用与合规证明材料。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截图;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失信惩戒记录的相关承诺材料;近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知识产权侵权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4.财务与纳税证明材料。包括近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证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近1年企业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实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有)。
5.专项能力补充佐证材料。包括供应链集采体系搭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布局、宣传策划与全媒体传播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申报机构符合本公告要求、具备项目运营核心优势的相关材料。
(二)报名方式
请申报机构于2026年4月3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142047046@qq.com),上传日期以邮箱收到文件日期为准。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长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邮寄地址可咨询下方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431-82702979(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伪造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征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商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征集遴选活动;
2.入选机构须与长春市商务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工作部署推进活动,服从商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不得擅自转包、分包运营服务;
3.入选机构须全程做好活动安全、卫生、秩序管控及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活动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违规经营、舆情风险等相关问题,由入选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长春老字号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模式,政府不予拨付活动资金。入选机构须自行承担活动策划、场地租赁、物料制作、人员配置、宣传推广、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全部运营费用,同时依法依规享有活动运营产生的合法商业收益;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春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长春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日
编辑:安魁 复审:刘玲玲 终审:范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