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商联规字〔2025〕1号)及《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商联规字〔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审核工作,经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拟对实施项目库中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开展专项资金预拨付。现将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拟补贴项目资金拨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3142047046@qq.com),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长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并留好联系方式,方便进一步沟通。凡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长春市商务局
2026年6月8日
编辑:安魁 复审:刘玲玲 终审:范晨光
| 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拟补贴项目资金拨付名单.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