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文广旅、体育等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申报并于2025年11月20日被商务部确定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为更好推进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市商务局。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书
3.关于推荐上报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函
| 附件1: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 附件2: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 附件3:关于推荐上报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函.doc | 附件 关于印发《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