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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标准地+承诺制”

时间:2020-01-13 18:20    来源:开发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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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长春新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目前,长春新区已推出4块标准地,为企业节省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受益,改革红利正在源源不断释放。“标准地+承诺制”,就是将一块“标准地”项目全流程分为地块定标、按标出让、承诺许可、按标施建、对标验收五个阶段,采用一块“标准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全面容缺、联合审批。通过改革,自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设报审申请,最快9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涉及9部门17项审批事项。 

  不破法规破常规,长春新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使项目审批速度、服务企业效率大幅提升,有力推动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亮出标准,企业更加省力。先行开展区域影响评价,先行确定地块出让规划、环境、经济、建筑4类指标,企业拿地后,即可掌握地块使用要求;先行做好项目用地标准,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有效倒逼企业和产业主动提档升级。重构流程,企业更加省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分类办理审批,企业对涉审事项作出承诺,审批部门实行容缺审批、并联审批,审批效率大大提高。一窗受理,企业更加省心。整合跨层级、跨部门办理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只需跑1个窗口即可完成全部申报工作,建立项目领办机制,通过数据跑、领着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 

  下一步,长春新区将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先租后让”的新模式,通过优化审批改革,吸引更多要素向新区集聚、落地生根,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