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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满春城”消费季发票抽奖已开31期

时间:2020-06-05 10:18    来源:长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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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724时,长春市“惠满春城”消费季发票抽奖活动共计开奖31期,产生中奖发票775张,已兑奖276张,兑奖率36%,总金额415.8万元。其中,一等奖兑奖19张,兑奖率61%,金额380万元,二等奖兑奖51张,兑奖率41%,金额25.5万元,三等奖兑奖206张,兑奖率33%,金额10.3万元。 

  市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消费者一定要及时通过长春日报,掌上长春、长春政事儿、长春+客户端、长春新闻网,掌上长春微博,灵动长春APP,银联云闪付APP等媒体查看中奖信息,确定中奖后要在有效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兑奖和领奖手续。   

  本次发票抽奖活动奖金共计1500万元,从427日至630日,连续65期,天天开奖。每期除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20万元的红旗H5轿车1台外,还设二等奖4名,各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三等奖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1张。  

  当日参与抽奖的发票是指消费者个人(仅指自然人)前一天在长春市注册登记实体店消费(不含个人网上消费),消费金额满100元及以上,且按规定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当日抽奖的发票数据为前一天0时至24时之间已上传至税务机关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的发票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