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拍卖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迎接国务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双随机办字[2020]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处于11月初,对拍卖企业“双随机”抽检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监督检查。
依据年初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制定的检查事项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录入系统的拍卖企业名录库90户,按照随机抽查不低于3%的比例,选定吉林省德丰拍卖有限公司、吉林省宏翔拍卖有限公司、吉林省金利拍卖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抽查,并予以公示,由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刘一宁带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本次“双随机”检查重点开展了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等12项内容。
此次检查行动收到了预期效果,加强了对拍卖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企业进行了合规宣传引导,要求企业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下一步,我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汽车经销企业和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开展进一步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