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商务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承诺
长春市商务局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5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特别是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及公共资源配置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如有组织、企业或个人对公开信息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有异议,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731370
通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机关党委
承诺单位:长春市商务局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