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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求助书
    尊敬的长春市商务局领导,您们好:
    我叫鲁阳,2019年2月,本人通过吉林省盛途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的赴日就业手续,出境前,吉林省盛途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履职保证金的名义(到日本入职工作必须满半年)收取5000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当时与公司约定在日工作期满半年后全额返还该保证金,同年4月1日正常赴日入了职,到今天为止已经一年多了,入职时间满半年后本人多次与吉林省盛途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沟通,要求其返还保证金,但盛途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返还保证金,经过我多方了解后得知,和我有同样经历的还有6人(田霄飞、张彤、车轶、廖筱亦林、叶慧丽、郝雅虔),并且都和我一样,出境前向吉林省盛途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了保证金,但期满后都无法正常要回,先不说公司收取保证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暂时就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并无其他诉求,我们现在人都在日本,在国外举目无亲,更加无处寻求帮助,实在没办法了,特向贵局寻求帮助,真心希望贵局能够帮助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这种有损行业形象的公司严肃处理,谢谢了!
    因为工作以及疫情原因,我们暂时无法回到国内当面向贵局说明情况,因此通过书信的形式,向贵局求助,希望能得到贵局的帮助,再次万分感谢。 最后祝贵局的所有同志,工作顺利,生活美好。

    鲁阳、田霄飞、张彤、车轶、廖筱亦林、叶慧丽、郝雅虔
    2020年6月16日
    2020-06-16 13:06:03
    长春市商务局回复:

    您好,接到投诉后,我局已约谈被诉企业。据公司介绍:投诉人赴日本工作,不收取外派劳务服务费用,不是由商务部门主管的外派劳务项目,而是职业中介的猎头项目。但经我局沟通,该公司已与日方用工单位联系,了解投诉人工作情况,并承诺返还押金。


    2020-08-01 14: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