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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对宽城万达三楼鲜芋仙甜品店的投诉
    2020年7月26日,我在宽城万达三楼鲜芋仙甜品店购买两份招牌鲜芋仙,由于需要外带,已交付外带包装费用,并强调自己长途需要保温袋。但售货员在已知有保温袋的情况下拒绝给我提供,(保温袋就在塑料袋旁边,我已看见,并且多次购买知道保温袋什么样)。在我再次要求需要保温袋的时候,该名为于新桐的服务员态度恶劣,将手里挖冰淇淋的铁勺直接摔在水池里让我等着,期间依然没有给我提供保温袋。后出现一位年长的店员给我一个保温袋,我因赶车未做过多理论。事后投诉给万达,诉求为道歉,于新桐期间打电话给我,语气蛮横且认为是店里忙都那样并无过错,更甚的是打电话过程中多次强调年龄,暗讽我年纪大。我将此事告知万达并要求再次道歉并进行处罚(商场处罚,并非对我个人赔偿),截止目前8月5日,我未接到电话道歉,我认为消费者已付出外带费用的时候应享受对等的权益,并且应该享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而并不是现在这样,我之前在市监局进行过投诉,市监局说服务态度此类归属商务局,我希望此事可以有一个说法。
    2020-08-05 15:09:42
    长春市商务局回复:

    按照我局职能划分,积极协调相关处室针对发生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长春市商务局


    2020-09-16 09: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