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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三龙对外经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合同
    2023年8月10日与被告天津三龙对外经贸有限公司签署《居间
    服务协议》,按照协议内容,被告为原告办理澳大利亚出国劳务签
    证,收取18950元服务费。当签证被拒签的情况下,被告需退回服
    务费50%,即9475元。签证于2023年11月17日被拒签,被告公司
    多次以各种原因,如:公司账上没钱,过几天会退回,今天市里领导
    下来协商等理由推辞履行合同,目前电话无法联系。
    2024-10-09 15:10:19
    长春市商务局回复:
            经与您电话核实,涉诉企业为吉林三龙“天津分公司”,注册地为天津市,投诉人已诉至天津市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依据《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五)项规定,该投诉处置部门为企业注册地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规处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的理解!

    2024-10-11 18: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