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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商务局回复: 您好,根据《2025年吉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中规定“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个人消费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营运车是指营利为目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并不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所购买。
2025-07-23 1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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