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更好发挥专家智力优势,助力提高商务工作依法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拟组建长春市商务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向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征集专家,愿意助力我市商务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愿报名。
二、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的专家主要面向城乡市场建设、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商业项目管理、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商事法律、会展等7个专业方向。
三、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严谨务实、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评审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学识水平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动态,有相关专业领域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相关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人自愿成为我局专家,并愿意接受我局监督管理。
四、征集程序
(一)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等推荐或本人自荐。
(二)推荐(自荐)人填报《长春市商务局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自荐)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长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内的项目、学术著作、论文、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市商务局对推荐(自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发放专家入库通知。
五、专家库日常管理
(一)市商务局组织项目评审,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专家按相关规定标准获得适当劳务报酬。
(二)建立专家评估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每年对专家库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不称职专家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专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长春市商务领域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自荐)表》(签字手写拍照或扫描发)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长春市商务领域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自荐)表
联 系 人:孙 聃
联系电话:13634315550
电子信箱:ccswscc@163.com
长春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附件:长春市商务领域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