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有序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长春市商务局在首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共同修改完善后,现就《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人:服务贸易处,杨振邦
联系电话:0431-82710135
邮箱:swj123swj123@126.com
| 附件1长春消费三新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附件2长春市消费三新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